為積極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一年行動,復興圩高度重視,細化目標,強化舉措,積極履行工作職責,通過壓實四個責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。
落實領導責任。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、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一年行動整治領導小組,明確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,落實目標任務,明確分工合作,層層壓實責任,確保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責任得到有效落實。
落實宣傳教育。場安委會匯同辦公室編寫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宣傳手冊》,發放到每一位管理人員手中,將省市縣關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會議精神、集團公司、金湖縣以及農場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政策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匯編成冊,供全體管理人員認真學習,讓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深入人心,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,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。
落實排查責任。場安委會組織進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場域安全隱患,形成安全隱患排查常態化,同時針對農機駕駛、道路橋梁、食品安全、危化品安全等全方位、全覆蓋,不留死角,及時發現、整改,消除安全隱患。
落實整治整改責任。實行每月安全生產檢查和定期檢查上報制度和工作小結制度,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,逐一落實整改責任人、整改責任單位、整改時限,實行安全排查月報制度,次月組織對上月排查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,對履行安全責任不實、整改不到位、整治不力的部門和個人實行責任倒查和談話。場紀委全程進行監督,確保隱患排查整改件件有回聲,個個有落實,確保專項整治工作不走過場。



